关于根据项目紧急程度采用不同采购方式的实施细则

发布时间:2018-07-19      浏览次数:  

粤轻院采购〔2018〕2号

关于根据项目紧急程度采用不同采购方式的实施细则

学校各单位:

根据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办法(2018年修订)中规定,必须由招标采购管理中心采用校内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:经费预算20万元以上,部门集中采购项目50万元以下,分散采购项目100万元以下的单项工程、单项或同类批量货物采购和单次服务采购( 不含住宿、餐饮、教职工活动、会议、培训、出版、参展、广告等项目)。

上述采购项目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,不适宜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,可采用竞争性磋商、单一来源采购、询价等方式采购。

招标采购中心根据项目负责人申报的紧急程度等实际情况,以合法、高效的原则决定采购方式。

如涉及安全、维稳或学校其他重要紧急项目及上级紧急任务等特殊情况,可以通过广东省教育部门零散竞价系统采购,采购需求须在学校网站公示。

属于上述项目需紧急采购的:二级学院须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,管理部门须先经主管校领导审批通过后,报采购领导小组审批。

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

2018年7月1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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